赵宏恩(?—1759)清汉军镶红旗人,字芸书,一作芸堂。初由岁贡捐纳道员。康熙末任湖广襄阳道。雍正中进湖南按察使、四川布政使、湖南巡抚、江南总督。曾参加镇压湖南苗族起义。乾隆二年(1737)授工部 尚书,旋以纳贿革职。七年,召回授总管内务府大臣,谳[yàn]正红旗汉军都统,兼管工部钱法堂事。十四年调任京口将军。官至左都御史、正黄旗汉军都统。十五年追授太子少傅,谥号“明武”著有《玉华堂诗集》。[1] 人物生平
赵宏恩的母亲李氏常以她的祖父李国翰立功封侯之事,勉励弘恩诸兄弟曰:孟母吾不能,忠孝尔辈事。弦诵之馀命学射者,念吾祖一日战功七十二,戮力疆场,而侯于定西也。尔辈其图之,吾之愿焉。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初仕湖广荆南道。同年七月,赵弘恩驱车到隆中寻找武侯故迹 ,见到“断碑卧水”遂于隆中稍前重建武侯祠,新祠于次年四月竣工。祠内竪三碑,中刻武侯遗像,载《梁父吟》,旁镌前后《出师表》,又于祠后建草亭,受到襄阳士人称赞。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首倡重建校士馆,并且由赵弘恩及襄阳官员捐献俸禄建设而成,次年馆成。 雍正二年(1724年),补湖南岳常道。赴任广西途中暗访各省官员操守及能力的广西左江镇总兵梁永禧对赵弘恩之评价甚高,称其“署按察使印,清廉有名,审断明敏”“今任岳常道,官声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