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廷

云南省人民政府原省长
李嘉廷,男,1944年4月生,彝族,云南石屏人,大学学历,1968年清华大学电机工程系电机与电器制造专业毕业。196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1]
2003年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嘉廷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一审判决。[1]

人物经历

历任黑龙江省工交政治部办公室副主任,黑龙江省经委办公室副主任、经委副主任,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省长助理。
1993年起,任云南省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