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九江幼女被迫卖淫案

2022年发生在江西九江市的案件
2022年3月至7月,魏某和倪某欣,纠集邱某豪、陈某璐等人,多次使用非法拘禁、殴打等手段,强迫未成年人在九江市濂溪区多家酒店卖淫。事发后,被害人陈某慧出现自残等症状,后被诊断为患有复发性抑郁障碍。[1][2][3]
2023年12月29日,江西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团伙成员魏某、邱某豪、陈某璐、余某滨以强迫卖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1][2]因嫖娼对象不足14周岁,濂溪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嫖客严某明、陈某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2025年2月17日、3月5日,浔阳区人民法院分别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严某明及吕某飞涉强奸案。[1][2]3月24日,浔阳区人民法院对“团伙强迫幼女卖淫案”中的两名涉案嫖客作出一审判决,吕某飞、陈某犯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二年十个月。[4]6月6日,江西九江浔阳区人民法院对“团伙强迫不满14周岁女孩卖淫案”中一名涉案嫖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严某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另一人计划于6月19日出庭受审。[a][5]

案件背景

被害人陈某慧、许某涵、廖某婷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其中陈某慧案发时不足14周岁。[1]

案件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