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强,原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国库科财政专户会计,因在2007年至2009年间挪用公款5100余万元而被捕并判刑。他在任职期间,曾因嫖娼、无故旷工、赌博等行为受到行政处分。2009年底,杨立强携部分公款潜逃,最终被抓获。2011年12月,他被判处死刑。[1]
人物经历
早年生活
杨立强出生于1965年,是一名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他的职业生涯始于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担任国库支付中心科员,同时兼任国库科财政专户会计。在此职位上,他主要负责银行票据交换工作以及多个银行账户的会计管理工作。然而,杨立强的生活并不局限于工作,他还频繁参与赌博活动,并因此遭受过治安处罚。
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