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以八旗兵分驻各省要地,称为“驻防八旗”。顺治二年(1645年),派八旗兵驻守顺德、济南、德州、临清、徐州、潞安、平阳、蒲州等地,为八旗兵驻防之始。[1]随后陆续在各省险要之地增派八旗兵分驻,各按专城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统率所属旗兵。驻防将军为正一品,乾隆年间改为从一品,部分地区仍为正一品。全国共设驻防将军十六人,原则上,任职者必须是旗人,且以满洲八旗的旗人武将为主。 简介
各地驻防官兵旗籍仍属在京的原佐领,驻防事务则属兵部。全国共设驻防将军十四人,分别驻守盛京、吉林、黑龙江、绥远城、江宁、福州、杭州、荆州、西安、宁夏、伊犁、成都、广州、乌里雅苏台,分别冠以所在地名如盛京将军、吉林将军等。将军为旗兵最高长官,凡与总督同驻一省者,如会同奏事,以将军领衔,实权虽不及总督,但地位高于总督。其中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 、乌里雅苏台五地为将军辖区。乾隆以后,全国共设驻防将军十六人,分别驻守盛京、凉州、吉林、黑龙江、绥远、江宁、福州、杭州、荆州、西安、青州、宁夏、伊犁、乌里雅苏台、成都、广州。其中的凉州将军、青州将军后期被撤销改专城副都统,直辖于皇帝和兵部。 16位各城驻防将军
盛京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