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自2012年开始施行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旨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1][2]
《行政强制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于2011年6月3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3]

发布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历经十余年五次审议,于2011年6月3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该法案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3]

法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