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本,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天河社区新城口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安徽省蚌埠市刘氏兄弟涉黑案的核心人物之一。[2][3][4] 2018年8月29日,蚌埠高新区天河科技园新城口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兆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4]
2019年10月31日上午,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 主要犯罪经历
非法采矿,破坏资源与环境:自上世纪90年代起,刘兆本四兄弟通过贩卖砂石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2004年,刘兆本等人从事非法采矿。2006年,其弟刘兆刚成立马城民爆物品管理站,掌控炸药供应,刘氏兄弟及组织成员借此开启长达十余年非法采矿活动。他们运用大型机械,公然超范围开采,致使当地10多座大山被挖得千疮百孔,生态环境遭受毁灭性打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