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2011年,中山市妇女联合会(简称“市妇联”)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维护妇女儿童利益,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11月20日,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1]

基本概况

当年全市妇联系统获省级以上表彰64项。市妇联驻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楼。

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