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衔,狭义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体系。[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中国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1]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5] 官衔级别
干部级别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