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日,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经济开发区发生一起纵火伤人案。犯罪嫌疑人文某(男,27岁)因个人心理问题,在四川锦裕纺织有限公司车间纵火并刺伤一名财务人员。[1][2] 案发后,当地消防救援力量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火情扑救,火势得到控制。文某被现场处置民警控制。[1]5月23日,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犯罪嫌疑人文某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深入侦办中。网传“纺织厂克扣、拖欠800元工资”不属实。[2]
案件背景
犯罪嫌疑人文某(男,时年27岁)自幼因家境、辍学等原因较为悲观自闭,辍学后随父母外出或独自打工,2025年春节回到兴文 老家。2025年3月1日经人介绍到屏山县某纺织厂上班,从事普工岗位,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4月25日纺织厂向文某发放了3月份工资4158元。4月30日,文某向主管黄某提出辞职申请,5月15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和剩余5370元工资结算后,文某当即提出现场支付工资要求。考虑到文某的实际情况,财务经办人员同意提前发放,随即按规定走审批流程。5月15日,文某返回家中后,再次联系主管要求支付工资未果,随即产生报复念头。[3] 案发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