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或出租人将货物经海道由一港运到另一港而由托运人或承租人支付运费的协议。此类合同可分为租船合同和提单两大类别。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及条款内容所依据的是有关的国内立法和《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等国际公约或双边协定。合同除符合法定条件解除外,还可在开航前或开航后任意解除,但应支付相应的运费。[1] 合同种类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国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这是根据装卸港口的位置不同进行的划分。在同一国家不同港口之间的运输是国内货物运输,又称为“沿海货物运输”;而将货物从一国港口运往另一国港口的是国际货物运输。在中国,两种合同中使用的运输单据不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2]
班轮运输合同和租船运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