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京自首,指的是当事人在家乡或所在地,因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被迫犯了刑事案件,由于不信任当地警方,赴京向警方“自首”,与“赴京上访”一样,把他们自以为地方不能合理解决的问题引向“京”。 词条来由
2010年11月20日15时,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土库村村民童贻鸿到北京朝阳双井派出所“自首”。因2010年11月18日下午向楼下投掷砖头“导致一人重伤”,童贻鸿被当地警方通知做笔录。由于不信任当地警方,童贻鸿于2010年11月20日凌晨乘飞机赴京向警方“自首”。一个普通的农民,连夜进京“自首”,其态度之坚决可见一斑。 童贻鸿的遭遇并不复杂。由于未和拆迁公司达成协议,童家成了“钉子户”。按照童贻鸿的说法,2010年11月18日15时,他在顶楼发现三十多人跟随一辆破拆机来到楼下,他们并未表明身份,而是直接将童家拉在楼周围的铁丝网撕开,把破拆机开到楼边。若其说法属实,拆迁公司恐有强拆嫌疑。在强拆迫在眉睫之际,童贻鸿往下丢砖头,以震慑拆迁者、保卫家园,似在情理之中。 童贻鸿称,他扔下砖头后,并未看到有人受伤。然而,一天之后,民警却通知他去做笔录,因为他“把一个人砸得昏迷不醒”。当时没有人受伤,现在却有人快被砸死了,这怎能不让童贻鸿浮想联翩?武汉有句俗话叫“做笼子”,是指一群人设好一个骗局,让不明真相者上当受骗。莫非拆迁公司在“做笼子”,以逼童贻鸿就范?从各地拆迁公司的手段来看,并非毫无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