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唐末宋初,此地青松翠柏丛生,渺无人烟,有一山东吴姓木匠逃难至此,伐木盖房,拓土垦荒,安居乐业,相继迁来王、胡、何、欧等姓人家。他们勤勉奠基,和睦相处,愿象松柏一样长久下去,故名。 清代时属兴化乡七都(兴德里)。民国二十七年(1938)名永和乡(驻松柏)。1950年,辖地分置松柏乡、枇杷所乡、大同乡,共属第二区。1958年公社化后,属黄甲岭公社。1961年体制调整,建立松柏人民公社。1966年社教运动后,大同、枇杷所公社并入松柏公社。1984年撤社建乡,名为松柏乡。1986年3月,改设松柏瑶族乡。 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