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88年1月21日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历经2002年一次修订,2009年、2016年两次修正,共八章节八十二条。[1][3][4]
2026年2月,国务院 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5][6]2026年4月2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五次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水法修订草案的议案。[7]
发展历程
1988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