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背景
上海交通大学企业法务研究中心成立于2011年5月4日,其成立得到了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会长米仓弘昌先生、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张杰院士、副校长郑成良教授等人的大力支持。在成立仪式上,米仓弘昌会长和张杰校长共同为研究中心揭幕,并与其他嘉宾一同启用了中心的官方网站。此外,米仓弘昌会长一行还访问了上海交通大学的海洋深水试验池和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实验室[2]。 目标与发展
上海交通大学企业法务研究中心的成立,被视为法律职业教育的一次成功探索,特别是在创新课程体系、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以及强化实践教学与技能训练方面。张杰校长期望该中心能够成为中日大型企业、跨国企业和外资企业管理层之间进行深入交流的高层次平台,推动中国企业在法务领域的深化发展,并逐渐建立起国内领先的企业法务教育智库,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掌握企业法务前沿知识的高端法律职业人才。米仓弘昌会长则强调了在日本震灾后的背景下,成立企业法务研究中心并举办相关讲座的重要性,并鼓励学生与日本企业的法务人员交流,成长为法务领域的专家,为中日两国交流和亚洲世界的共同发展做出贡献。凯原法学院院长、企业法务研究中心主任季卫东教授也表达了对该中心未来发展的期待,认为它将是凯原法学院法学教育改革、国际化以及问题导向跨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计划将其作为法律职业教育改革的重点,尤其是在法律专业硕士培养方面形成新的特色[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