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豪

5·29江苏男子被撞重伤身亡事件当事人
张俊豪(?-2025年7月29日),男,生前为江苏盐城响水县高三学生。[1][2]
2024年5月29日13时许,张俊豪骑电动车返校时,被36岁男子王某桂驾驶的小轿车从后方撞倒,送医后长期处于脑死亡状态。事发后,张俊豪家属怀疑肇事者因邻里纠纷蓄意撞人,响水县公安局已受理王某桂涉嫌故意伤害案一案。2025年7月29日16时许,张俊豪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20岁。截至2025年8月中旬,王某桂已被当地检察院批捕。[1][2]11月3日下午,该案一审在响水县人民法院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3]2026年1月5日,王某桂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王某桂不服,提起上诉。7月29日,该案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7月30日,判决已生效,法院已依法向最高院申请死刑复核。[4]

人物生平

2024年上半年,张俊豪就读于高三,其家庭居住在乡里一栋自建民房内,距上学的高中仅10分钟车程,张俊豪每日骑电动车上下学。[1][2]
2024年5月29日13时许,张俊豪吃完午饭返校途中,遭36岁男子王某桂驾驶的一辆轿车从身后撞倒在地,被送往医院抢救,随后长期处于脑死亡状态。2025年7月29日下午4时许,张俊豪去世,年仅20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