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1计划,全称:四川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该项目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108号)的精神,各高等学校积极推进实施,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区域急需、水平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总体要求,培育组建了若干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在学校申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经信委、四川省科技厅联合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将四川大学“先进磷化工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等高校牵头的协同创新中心认定为“四川2011协同创新中心”。 四川省各高校要以“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为契机,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加大与四川省内外行业企业 、科研院所及高校等单位的协同力度,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突出实质性贡献,全面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实施背景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的总体部署,落实我省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积极推动协同创新,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的有机融合,显著提升四川省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为构建四川省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型省份提供强力支撑,决定实施“四川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四川2011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