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政时期

军政时期
孙中山把建立民国的程序分为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宪政时期三个时期,主张在军政时期施行军法,实行军事统治,既以兵力统一全国,又训练人民接受三民主义。待一省之内秩序完全安定后,就可停止军政,开始训政时期。

正文

孙中山提出的建立“民国”程序的第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