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

2024年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是由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于2024年11月15日联合发布的文件,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加强和规范两用物项出口管制。[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承接分散在废止的核、生物、化学导弹等多部不同位阶的法律文件所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物项,并按照10大行业领域、5种物项类型的划分方式进行系统整合,统一编配出口管制编码,形成完整的清单体系。2025年10月9日,商务部发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3][2]

发布背景

制定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要求,也是完善出口管制体系重要改革举措。《清单》承接分散在即将废止的核、生物、化学导弹等多部不同位阶的法律文件所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物项,并充分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做法,按照10大行业领域、5种物项类型的划分方式进行系统整合,统一编配出口管制编码,形成完整的清单体系,与《条例》同步实施。统一的《清单》会有利于引导各方全面准确执行中国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法律政策,有利于提高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治理效能,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更好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畅通。[2]

发布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