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
2024年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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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是由
商务部
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于2024年11月15日联合发布的文件,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加强和规范两用
物项
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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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承接分散在废止的核、生物、
化学
、
导弹
等多部不同位阶的法律文件所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物项,并按照10大行业领域、5种物项类型的划分方式进行系统整合,统一编配出口管制编码,形成完整的清单体系。2025年10月9日,
商务部
发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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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背景
制定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是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要求,也是完善出口管制体系重要改革举措。《清单》承接分散在即将废止的核、生物、
化学
、
导弹
等多部不同位阶的法律文件所附两用
物项
出口管制清单物项,并充分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做法,按照10大行业领域、5种物项类型的划分方式进行系统整合,统一编配出口管制编码,形成完整的清单体系,与《条例》同步实施。统一的《清单》会有利于引导各方全面准确执行中国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法律政策,有利于提高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治理效能,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更好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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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