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宁

原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武警部队原司令员
王春宁,1963年3月生,江苏南京人,1986年4月入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理学学士,在职研究生。曾任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武警部队司令员。[1][2][3][4]
2025年10月,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就涉军问题发布消息,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党中央决定给予王春宁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此前,中央军委已决定给予王春宁开除军籍处分。[4]同月,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王春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王春宁开除党籍的处分。[5]

人物履历

曾任团参谋长,团长,师参谋长,副师长,集团军装备部部长,师长,集团军参谋长,集团军副军长,集团军军长。
2016年8月,任北京卫戍区司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