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农户王桂菊响应号召,承包了河套大山包子西360亩土地种植杨树。2024年,因杨树采伐期已到,王桂菊的女儿张丽(化名)准备办理采伐证,期间得知林地已经被纳入黑龙江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4年底,张丽向保护区提出林木采伐申请。同年12月4日,保护区管护中心向她出具了《林木采伐申请答复书》,拒绝了她的请求。[1][2][3] 此后,王桂菊和张丽曾就“退耕还林”补贴政策、自然保护区划分补偿等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2025年8月,富裕县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写道,该县在2003年至2006年实施退耕还林。王桂菊当年并未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并称富海镇退耕还林名单中没有王桂菊和张丽的名字。2025年9月23日,齐齐哈尔市林草局在对张丽信访件的回复中称,根据政策及历史文件,未发现针对该保护区林地划入的补偿规定。2025年11月,王桂菊将相关情况反映至新闻媒体。截至2025年11月11日,当地表示已在研究协调此事,当地政府未对该事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造林承包合同则在2027年4月30日到期。[1][2][3] 事件背景
承包土地
2002年,在富海镇政府和大队领导的动员和要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