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舌案

北宋案件
牛舌案是北宋名臣包拯天长县任职期间审理的一起盗割牛舌案件。包拯通过巧妙的心理设计,利用宋代禁止私自杀牛的法律,引导罪犯主动现身,案件展现了其明察善断的判案智慧。[1]
牛舌案是包拯墓志铭记载的第一个案件。《宋史·包拯传》《仁宗实录》《五朝名臣言行录·枢密包孝肃公》以及《孝肃包公墓志铭》等史料对此案均有记载。[1]

案件背景

北宋时期,耕牛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受到法律严格保护。宋代法律规定,牛主人不得私自宰杀自己的牛,违者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法律鼓励民众告发私自杀牛的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赏金。[1]

案情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