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城遗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始筑于西周晚期,主要使用于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的古代城池遗址。遗址以其“三城三河”的独特形制而闻名,即由子城、内城、外城三重城墙及其对应的三道护城河相套而成。这种形制在中国现存古城遗址中独一无二,反映了古代江南水乡的城市规划与防御智慧。淹城遗址地面遗迹保存较为完整,是东南地区先秦时期重要的城址,遗址出土了包括独木舟、青铜器在内的大量珍贵文物,为研究吴越文化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1988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历史沿革
淹城遗址始筑于西周晚期,主要使用于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在春秋中期基本废弃。关于淹城的最早文字记载见于东汉的《越绝书》,其中记 载:“毗陵县南城,故古淹君地也”。[1] 淹城遗址及附近的高大土墩早在汉代便引起关注。宋代时,淹城城壕曾干涸,常有古木显露,其中可能不乏舟楫、木质工具等。《咸淳毗陵志》记载:“旧传水涸,斫得朽木,可宿火,近岁尚有之。”[1] 1935年,卫聚贤、陈志良、金祖同等学者先后对淹城遗址进行了考古调查,初步推断其为一处古代遗址。陈志良随后撰写的《奄城访古记》将调查成果公之于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