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洛熙

11·14宁波女婴手术中离世事件当事人
小洛熙(2025年5月-2025年11月14日),女,“11·14宁波女婴手术中离世事件”当事人。[1]
2025年11月14日,小洛熙因心脏“房间隔缺损”在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接受心脏相关手术。原预计2.5至3小时的手术实际持续7小时10分钟,术后,小洛熙不幸去世,家长对手术过程及相关医生提出质疑。[1][2][3][4]11月17日,宁波市卫健委回应称,已成立调查组彻查此事。[1]截至11月26日,小洛熙尸检已完成,法医刘良[a]全程参与。[5][6]12月2日,院方提供的监控显示,心脏科主任陈某贤的两次病情说明存在矛盾。[7][8]
2025年12月14日,宁波市卫健委发布通报,确认主刀医师具备手术资质,但医院存在医疗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多项问题。12月19日,小洛熙的母亲发布尸检报告,其中提到“右侧第3至4肋间见长6.5cm的横行手术创口,未缝合”“房间隔缺损大小为1.0cmX0.9cm”。[9][10]12月20日,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对此发布情况声明,称1cm左右的房间隔缺损对于5个月患儿的生长发育存在较大的影响。随后,院方删除了此情况说明。[11][12]12月22日,小洛熙母亲表示,家属已申请对小洛熙的电子病历进行重新鉴定。[13]此外,针对家属就手术治疗过程提出的质疑,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宁波市已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针对家属与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14]2026年1月19日,小洛熙父母与宁波大学附属妇儿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会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5]2026年2月5日,宁波市人民政府调查组通报调查处置情况,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判定此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医患双方对鉴定结论已签字确认;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已依法立案侦查;主刀医师陈某贤被免去外二科(心胸)主任职务、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相关涉事医师、医院及领导均受到相应处分处理,市卫生健康委对该起医疗事件处置研判不足、指导不力,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切实整改。[16][17]

人物生平

2025年5月,小洛熙在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出生,属于早产儿。出生后她住进保温箱,接受了标准的新生儿监护。出院后,其母邓女士每月带她到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进行儿保检查。前四个月检查正常,医生的评价都是“发育良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