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 of Shanxi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是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是陕西省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秘书长及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
人事任免
2018年1月30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30日选举胡和平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小燕、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0年8月2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胡和平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