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宁波两男子人群旁燃放烟花事件

2026年1月发生在宁波天一广场的事件
2026年1月1日凌晨,有两名男子在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广场的密集人群旁点燃随身携带的“加特林”烟花向空中喷射。[1][2][3]
事发当日晚,宁波市海曙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民警发现后第一时间控制该二人,熄灭并收缴烟花,因处置及时未造成人员受伤。截至当日,两名涉事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4][5]

事件背景

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天一广场所在的海曙区为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地区。2025年12月30日,宁波公安发布提醒,称会在假期加强对天一广场及周边商圈的治安管理工作,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其中包括烟花爆竹。[1][6][7][3][8]

事件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