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硬笔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硬笔书法家协会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独立开展工作。在本会历次举办的书法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或在其他机关、组织和单位筹办的大型比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两次以上者;

基本介绍

协会章程
山东省硬笔书法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