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硬笔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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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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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独立开展工作。在本会历次举办的书法比赛中获
三等奖
以上者,或在其他机关、组织和单位筹办的大型比赛中获得
特等奖
、
一等奖
或
二等奖
两次以上者;
基本介绍
协会章程
山东省
硬笔书法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