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苏丹共和国政府提供特殊优惠关税待遇的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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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
苏丹共和国
政府提供特殊优惠关税待遇的换文
中方去文
苏丹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长阿卜杜·哈密德·穆萨·巴沙先生阁下:
我荣幸地告知阁下,为促进贵国经济发展并加强我们两国的经贸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政府决定对于出口至中国的原产于贵国的部分产品给予特别优惠关税待遇(有关产品清单见附件Ⅰ),所列产品的进口关 税税率将自2005年1月1日起降至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