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管理条例

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管理条例
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管理条例》于2014年8月27日银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的管理,规范新建商品房的配套设施建设,保障业主入住和使用的基本条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