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

个人从事非雇佣的劳动所得
劳务费(外文名:service charge,别名: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报酬。其涵盖的行业主要有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测试、医疗、法律等。[2][1]
劳务费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每次收入金额计算:若收入不足4000元,则减去800元费用;若收入超过4000元,则减去收入额的20%。劳务费所得的应纳税额根据分段税率计算:当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元时,税率为20%;超过2万元但不超过5万元时,税率为30%并减除2000元;超过5万元时,税率为40%并减除7000元。[3]劳务费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2]

定义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报酬。[1][2]

行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