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

中央行政机构中六部的总称
六部(英文名:Six Ministries in Feudal China),是中央行政机构中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的总称,也是三省六部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起源于两汉,在隋唐时期得以确定。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1][7][8]
秦汉时,六部以九卿[b]分掌各项行政职务;魏晋以后,九卿职多归尚书;东汉时,正式在尚书合之下设立六曹[c],每曹均设左右丞各一人,侍郎六人,这六曹即以后二千多年六部的雏形;魏晋南北朝时期,六曹制基本保持,虽有增减,变化不大;隋朝施行三省六部制,在尚书省下,设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尚书,并确立了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制,使六部与九卿的部门职责彻底分离,六部负责国家政务,九卿负责皇帝事务,成为国家政务与皇帝事务分开的两个独立系统。开皇三年(583年),改都官为刑部、度支为民部;唐代避太宗李世民讳,改民部为户部。从此,六部名称正式确定,此后历代相沿。五代时,尚书六部已渐为闲部,所属二十四司职掌多为他司侵夺。[11]六部本属尚书省,元及明初属中书省,均归宰相管辖。明太祖罢免丞相,废除中书省,于是六部开始各为分署。明清不设宰相,六部尚书直隶皇帝。清末增设新部,六部之名遂废。[8][12]
六部各部职责如下:“吏部”居六部之首,执掌用人权,负责官吏的任免、考课、调动、升降及稽核等;[13]“兵部”主要掌管军事方面的事宜;“户部”掌管土地、户籍、赋税、财政开支;“刑部”主要掌管司法、刑狱;“礼部”主要掌管礼仪、祭祀,兼及学校、考试、宗教及外事;“工部”主要掌管工程、水利、屯田、交通、营造等事宜。[12][14][15]

历史沿革

六部之职起源于两汉,在隋唐时期得以确定,清末时发生变革。在隋唐之前,论及六部的事务,它源自九卿[b]之职;论及名称,则源自六曹[c]的演变。由于六曹的职务日渐扩大,九卿的地位逐渐降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