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1988年成立的事业团体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北京市残联)成立于1988年12月,是市政府批准的由本市各类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其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1]
北京市残联最高权力机构是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负责贯彻决议。市残联主席由主管副市长担任,副主席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残联执行理事会党政主要领导和市残疾人专门协会主席组成;执行理事会在本届主席团领导下工作。全市16个区和街道乡镇设有残疾人联合会,社区、村成立了残疾人协会,部分单位也建立了残疾人组织。[1]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京编办函[2002]3号),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其主要职责包括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要求、维护残疾人利益、团结教育残疾人、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人预防等工作,指导区县残联工作等。[1]

机构设置

机关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