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

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
“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是于1995年3月,经国务院台办和国家司法部同意,报经中共中央领导同志批准,由国家民政部核准登记注册,从事全国性法学研究的民间社会团体。会址设于北京

组织简介

“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将遵照党和国家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律学术研讨会、论坛、专题讲座、专业培训、人才交流、考察调研和互访等活动;广泛联络海内外赞同祖国统一、反对“台湾独立”和主张发展两岸关系的大陆及台、港、澳的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以及经济界人士;开展两岸法学学术交流;为两岸民间合作提供法律服务;为两岸经济发展进行招商引资;用以推动两岸的经贸往来和社会交流,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早日实现。
实现祖国统一、“一国两制”,是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全体海内外华人的共同心愿,是全体中国人的历史使命。在这项使命的召唤下,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应使而生。最近,在换届工作中,又组成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人大法工委等几位原任领导,数所著名大学的多位法学专家、教授以及热心两岸统一事业的知名人士参加的第二届理事会,同时,采用广泛吸收会员的管理方式运作,期待和欢迎社会各界的有识之士和广大台胞的热心参与和支持。

会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