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长亮(1963年-2003年)是中国沧州市人,小学文化程度。1980年,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后来,他通过多种途径成为沧州市供水总公司汽车冲洗管理站副站长。2003年12月4日,魏长亮被执行枪决[1]。
人物经历
工作经历
1991年以来,魏长亮纠集张胜利、齐殿亭等人,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为了一次冲突、一个心中的疑虑,他们就可以将人打成重伤,甚至致人死亡。
1992年10月初的一天下午,魏长亮骑摩托车将一6岁男孩撞倒后,与男孩的家长李某、王某等人发生争吵厮打。魏长亮持菜刀将王某右臂砍伤。当日晚,魏又纠集十余人将男孩家包围,扬言出来一个就把脚筋铲断一个。男孩的家长王某无奈,只好通过中间人找魏长亮解决此事。后王某被迫给魏长亮人民币6000元,事情才得以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