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兵谏

1911年发生的事件
1911年10月27日,清朝“新军”第二十镇统制张绍曾(时驻直隶滦州)主持和领衔,向清政府发出“立宪政纲十二条”,并配合以相关军事措施,促迫朝廷实行立宪。此事件被称为“滦州兵谏”。[1][2]
张绍曾的举动震动了清王朝,清朝廷迫于形势,不得不下罪己之诏,颁布《重大信条十九条》,并派吴禄贞前往滦州抚慰张绍曾,吴禄贞借此机会与张绍曾商讨并协调下一步行动。张绍曾等人商定首先在滦州举事,吴禄贞等分头响应,会师北京;但之后的行动被清政府探知,清政府派人刺杀吴禄贞,并夺去张绍曾的军权,最终兵谏失败。[1][2][3][4]
滦州兵谏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党人为了推翻清廷腐朽统治而进行的大胆革命实践。[2]

事件背景

兵谏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