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正式更名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挂“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除国防科工办、支前办的职能整合到省军民融合办,类金融管理职能整合到省金融监管局外,其它职能保持不变。[1]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 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全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全省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全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省现代物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