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9日上午,海口一女子在九村小学附近停放电动车时与他人发生争执,随后用手猛抓一名男子下体,最终致其阴囊剧烈疼痛,引起神经源性休克死亡。[1][2] 案件发生后,警方初步将该案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案,嫌疑人邓某姐弟因动手伤人被刑拘。[2]2013年4月9日,该案在海口中院公开开庭审理。[1]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根据被告人邓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邓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3] 案件背景
嫌疑人邓某(广东雷州人,女,1971年出生,农民)和丈夫方某(广东雷州人,男,1977年出生,个体户)有四个孩子,最大的15岁,是初二年级学生,最小的5岁,上幼儿园。[2]
案件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