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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定-抖音百科
李定(1028—1087),北宋大臣。字资深,扬州(今属江苏)人。少受学于王安石。进士及第后,历定远尉、秀州判官。[1]熙宁初,李定坚定地支持王安石变法,因此受到王安石的赏识和举荐。他对宋神宗询问青苗法的问题时,极力称说青苗法对百姓有利,使得神宗对反对新法的言论不再听从。此后,他官职不断升迁,以集贤校理检正中书吏房,直舍人院,同判太常寺等。熙宁八年(1075),出知明州。元丰初,为同知谏院、知制诰[gào],权御史中丞,劾苏轼《湖州谢上表》等诗文攻击时政,怨谤君父,逮轼赴御史台问狱。[2]宋哲宗时,司马光执政,新法人士先後被贬,知青州,移江宁府,谪[zhé]居滁州。元祐二年卒[3][4]。 史载
李定,字资深,扬州人。少受学于王安石。登进士第,为定远尉、秀州判官。熙宁二年,孙觉荐之,召至京师,谒[yè]谏官李常,常问曰:“君从南方来,民谓青苗法何如?”定曰:“民便之,无不喜者。”常曰:“举朝方共争是事,君勿为此言。”定即往白安石,且曰:“定但知据实以言,不知京师乃不许。”安石大喜,谓曰:“君且得见,盍为上道之。”立荐对。神宗问青苗事,其对如曩[nǎng]言,于是诸言新法不便者,帝皆不听。命定知谏院,宰相言前无选人除谏官之比,遂拜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