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湖地处白云区西北,距离广州市中心20公里,是广州市著名的华侨之乡和文化之乡。此地原有一湖,湖中多蚌,故名蚌湖圩,镇因圩名。原属番禺县第十区。1958 年划入广州市郊区。 历史背景
历史上的蚌湖是番禺县管辖的一个行政乡。清朝时番禺分辖四个行政司,蚌湖慕属德里司管辖,1958年划入广州市郊区,1987年成立白云区,蚌湖成为白云区一员。1988年蚌湖独立城镇,现今又重划归人和镇,成为人和镇下辖的一部分。
长流不息的流溪河在蚌湖穿流而过,滋润着蚌湖千百亩的农田,养育着两岸2万多蚌湖人民。流溪河南岸是蚌湖的“南方村”,北岸是蚌湖的“建南村”,与黄榜岭村,镇湖村,西湖村,新联村,清河村7条村组成了蚌湖乡。 蚌湖七条村现有人口约2万人左右,旅居外国的乡亲超过家乡的数字,是名副其实的著名侨乡。蚌湖人秉承了广府人的优良传统——团结包容,守望相助,敢为人先,勇于进取,自祖辈起便大胆南迁,寻找安身之地,其后在广府站稳脚跟,拓 展了事业,蚌湖人又不满于现状,勇于向更有发展空间的地方进发,寻求能大展拳脚,实现抱负的理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