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时辰

汉语词语
古代劳动人民把一昼夜划分成十二个时段,每一个时段叫一个时辰。十二时辰是古代中国劳动人民根据一日间太阳出没的自然规律、天色的变化以及自己日常的生产活动、生活习惯而归纳总结、独创于世的。十二时辰制。西周时就已使用。汉代命名为夜半、鸡鸣、平旦、日出、辰时。[1]又用十二地支来表示,以夜半二十三点至一点为子时,一至三点为丑时,三至五点为寅时,依次递推。
十二时辰由十二个特定的时间名词构成。人们可以从先秦时代的汉族古籍中溯寻出这些词语的渊源。汉代之前,这些称谓多有不同,直到汉代太初年间,中国实行了太初历,“其以一日分十二时,而以干支为纪。”(赵翼《陔余丛考》卷34),才基本定型定名。[2]是中华民族对人类天文历法的一大杰出贡献,也是灿烂的中华文化瑰宝之一。
十二时辰相当于24小时,每个时辰等于2小时。《新唐书·历表》中明确指出:“古历分日,起于子半”,以子时的中点,即现今零时(24时),为一日之始。[3]

夜半

“夜半”所指的时间是指前夜23时~本日凌晨1时(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这个时段用地支命名,称作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