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命旗牌

明清具有便宜行事特权的标志
明清制度,以上面属有“令”字的蓝旗和圆牌,由政府颁给地方大员(如总督巡抚钦差大臣),作为具有便宜行事特权的标志,此种标志通称为王命旗牌。

基本介绍

清制各省督抚提镇均颁给,以重其权。旗与牌各4件,旗用蓝缯制作,牌用[duàn]涂以金漆。掌旗牌的官称为旗牌官,也简称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