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命旗牌
明清具有便宜行事特权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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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制度,以上面属有“令”字的
蓝旗
和圆牌,由政府颁给地方大员(如
总督
、
巡抚
或
钦差大臣
),作为具有便宜行事特权的标志,此种标志通称为王命旗牌。
基本介绍
清制各省
督抚
提镇均颁给,以重其权。旗与牌各4件,旗用蓝缯制作,牌用
椴
[
duàn
]
木
涂以金漆。掌旗牌的官称为旗牌官,也简称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