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士梅

唐士梅
唐士梅,女,1966年10月出生,是一位政法系法学教师,现任副教授。她于1988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在武汉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唐士梅主要负责教授法理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等近十门课程。她在法学领域有着丰富的研究成果,近几年发表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试论环境保护自卫权》《论环境犯罪危险犯的类型》《辩论式法学教学方法初探》等13篇专业学术论文,其中7篇被全国报刊索引收录。此外,她还主持了陕西省教委科研基金项目1项。唐士梅的教学成绩卓越,1997年获得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998年被评为“文明教职工”。

正文

唐士梅,1988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先后主讲过法理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等近十门课程。近几年先后发表《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试论环境保护自卫权》、《论环境犯罪危险犯的类型》、《辩论式法学教学方法初探》等13篇专业学术论文,有7篇被人大复印资料获全国报刊索引收目。主持陕西省教委科研基金项目1项。1997年获得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998年获学院“文明教职工”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