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开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是开封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开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1]

机构成立

2018年12月20日,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开封市机构改革方案。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水利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林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