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口商复审是指在原反倾销调查期内未向进口国出口过涉案产品的涉案国(地区)出口商、生产商,在原反倾销措施生效后要求为其确定单独反倾销税率的复审。申请新出口商复审的条件比较简单,许多中国新出口企业都基本可以符合。但是符合申请条件并不意味着就能获得胜诉。迄今为止,已经有不少的国内企业进行了新出口商复审,其中既有成功,也有失败,留下了许多经验和教训。
概述
新出口商复审:是对新出口商提出的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程序。反倾销行政复审中的新出口商复审作为反倾销原审调查的补充,为在反倾销原审调查期间未向发起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企业提供了一个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出口情况确定单独反倾销税率的机会。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是指原反倾销调查期内未向发起国出口过被调查产品的出口商、生产商(即新出口 商),在原反倾销措施生效后要求发起国的反倾销主管机关为其确定单独反倾销税率的复审。
图表:商务部: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损人不利己” 新华社发
新出口商是指在原始反倾销调查期内并未向调查成员出口被调查产品、只是在反倾销调查期满之后才向进口成员出口产品的国外生产商或出口商。由于新出口商在原始反倾销调查中无法与调查机关合作,因此其向调查成员出口被调查产品只能按原始调查终裁确定的“其他税率”来缴纳反倾销税,这使新出口商无法向调查国出口或使其出口变得极为困难,所以《反倾销协议》规定,应给予新出口商以机会,根据其实际出口情况,为其确定单独的反倾销税税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