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是中国第一所著名造型艺术学院与大型建筑设计院联合办学的建筑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博大深厚的艺术背景与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强有力的设计实践平台完美结合,独创了崭新的建筑教育模式,为年轻的建筑学院开拓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始终倡导密切联系艺术界和建筑界,建立集高水平教学 、设计和艺术实践及理论研究为一体的教育平台,努力实现教学、科研与工程实践相结合,建筑科学、建筑艺术以及建筑文化并重,致力于培养具有艺术家素质的建筑师与设计师。 历史沿革
中央美术学院建筑教育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28年,当时在北平大学艺术学院曾设有建筑系,为6个艺术系科之一。1945年,作为中央美术学院前身的北平艺专设立了建筑营造专业,1950年改名中央美术美院时设立了实用美术系,1956年实用美术系迁出独立成立中央工艺美院。1993年在当时的靳尚谊院长的倡导下,中央美术学院在壁画系恢复设立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制五年,聘请从西班牙归国的建筑师张宝玮先生主持这一专业的教学。1995年中央美院成立了设计系,在艺术设计学科目录下分设 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和平面设计两个专业方向。戴士和、张宝玮和谭平老师先后担任设计系主任。1999年向教育部申报设计艺术学文学硕士学位授予权获得批准,在维持了六年10人左右的小规模教学之后,1999年开始了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逐年扩招,并于同年引进中国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创建人和学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张绮曼女士任教。 2001年开始,根据高等教育的发展形势和学院学科发展需要,以潘公凯院长为首的新任学院领导班子对学院的学科建设做出重大部署,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作为实践性很强的、融合技术与艺术双重属性的设计学科,在学院整体学科发展布局中,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并获得快速发展的机遇,2002年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本科招生规模已达到了100人,建筑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方向开始分开设立。随着教学水平的提高和专业规模的扩大,设计系在2002年末发展成立为设计学院,同年申请设立建筑学(工学)专业获教育部批准。 随着中央美术学院的规模扩大、学科拓展与结构调整,2003年中央美术学院通过与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合作办学,将建筑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两专业从设计学院分离出来单独成立了建筑学院,并于2003年10月28日举行了正式成立仪式,聘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马国馨教授担任建筑学院名誉院长,吕品晶教授和黄薇女士为副院长,由吕品晶教授主持工作。新成立的建筑学院成为中国高等美术教育系统中的第一所建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