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指只经初步晒制或熬制的盐。即盐场(厂)生产的盐尚未经盐业运销单位或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收购分配销售的盐,或盐业生产单位未出场(厂)供应销售的盐。一般含杂质较多,多用作工业原料。我国盐的资源极为丰富,用途亦很广,按盐的产制来源分,有海盐、池盐、矿盐、井盐、土盐;按用途分有食盐(包括加碘盐)、渔业用盐、农牧业用盐、工业用盐、出口盐等。盐税的定额税率按盐 的种类、用途和产区分别规定。[1] 盐是国家计划分配的重要物资之一,既是人民生活必需品,又是工业生产用原料;既是出口商品,又是战略物资。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盐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亦日益重要。 历史
食盐在人类的发展史上起了重要的作用,中国早在周朝(约公元前11世纪~前256年)就有煮海水制食盐的记载,秦朝(公元前221~前206)时四川成都、华阳等地已开凿卤井,汲取地下卤水熬制食盐,在1637年写成的《天工开物》中已收有“凿井图”(见图[《天工开物》中的“凿井图”])。1980年中国原盐的产量已达17.28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