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1925年7月1日—1948年5月20日),是中华民国国民党政权的中央政府机构与最高行政机关。[1]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为与北洋政府对峙,三次在广州建立政权,于3月2日在广州正式成立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简称大元帅府),作为军政执行机关,成为广东国民政府的前身。[2][3]孙中山去世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于1925年7月1日在广州正式成立,汪精卫任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随后,国民军开始北伐,随着北伐军的节节胜利,国民政府决定进行迁都,并在武汉成立临时中央党政联席会议,标志着国民政府进入武汉时期。与此同时,蒋介石深感武汉国民政府已脱离自己的控制,于1927年4月18日在南京另立国民政府,形成“宁汉对峙”。在冯玉祥等人的斡旋下,8月13日,蒋介石宣布下野,8月19日,武汉方面宣布“即日迁都南京”。1928年2月,蒋介石重掌大权,在南京召开的二届四中全会后成为了国民政府的最高领袖。1928年12月,国民政府结束北伐中国实现了形势上的统一,国民政府进入训政时期。[4][5][6]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实行“不抵抗政策”,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并与中国共产党达成第二次国共合作,共同抗日。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还都南京蒋介石发动第二次国共内战,并先后召开“制宪国大”和“行宪国大”,中华民国进入“行宪时期”,并以“总统府”行使“国民政府”的职责,国民政府于1948年5月20日正式进入历史时期。1949年,随着解放军发动渡江战役国民党败退台湾,其在大陆的统治宣告结束。[7][8]

成立背景

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