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曾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2018年12月,根据《沈阳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服务业委员会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督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金融发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1][2]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和省金融政策及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拟订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