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波兰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波兰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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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全文
共和国外交部合作协议
(签订日期1987年11月11日
生效日期1987年11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和
波兰人民共和国
外交部(以下简称“双方”)为进一步加强与发展两国人民和两国之间的传统友谊与合作关系,相信双方的合作将有利于两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维护世界和平、缓和与裁军以及国际合作事业;本着加强两国外交部、大使馆及其他外交领事代表机构间的合作和交流的意愿,达成协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