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电影是指在电影的拍摄、后期加工以及发行放映等环节,部分或全部以数字处理技术代替传统光学化学或物理处理技术,用数字化介质代替胶片的电影。[1][2][3]相比传统的胶片电影,数字电影的优势主要体现在节约了电影制作费用,革新了制作方式,提高了制作水准。[4][5][6] 通过高清摄像技术,实现了与高清时代的接轨;数字介质存储,永远保持质量稳定,不会出现任何磨损、老化等现象,更不会出现抖动和闪烁;传送发行不需要洗映胶片,发行成本大大降低,传输过程中不会出现质量损失;[7]而如果使用了卫星同步技术,还可附加如直播重大文体活动、远程教育培训等等,这一点是胶片电影所无法企及的。[8][9][10]
介绍
数字电影技术已经很成熟,创作人员已从过去单纯地运用数字特技逐步转化为将其与传统摄制、传统特技融为一体的表现手法。在国内数字电影虽已在六七年前开始尝试但真正起步是在1996年长沙全国电影工作会议以后 ,在这次会议上“数字电影制作”被隆重地提上日程,确定为我国电影技术今后发展的突破口,在此之后,国家瞄准世界先进的电影数字制作技术,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